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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水暖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水暖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首先,要解决政出多门的问题,形成监督合力。各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主体要在现有的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将监督力量予以适度整合。避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其次,要统一法制,清理规章。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清理。凡是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配套规定相抵触的内容,特别是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地区、本部门水暖招标投标活动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规章条款,要予以废除修改,坚决制止以推行水暖招投标为名强化地区封锁的行业保护行为,促进建立全国性水暖招投标统一大市场。再次,培育市场,整顿中介。应培育壮大水暖招标代理市场,发展水暖招标代理机构,规范 标代理中介行为,强化对水暖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鼓励各个专业代理机构的良性竞争,培育出多个跨行业,有信誉。行为规范的综合性代理机构。 |